同文,指使用的文字相同。
禮記.中庸:「今天下,車同軌,書同文,行同倫。」漢書.卷三十.藝文志:「古制,書必同文,不知則闕。」
同文館,又稱方言館,指翻譯館。
源自清咸豐十年(西元1862)在北京所創立的外語專門機構;分為英、法、德、俄、日文等科,造就外交、翻譯人才。

2007年12月7日 星期五

http://nakama-translation.blogspot.com/2007/12/blog-post_07.html
關於「幽波紋」!

 

 這篇,正確的題目應該可以定為《關於幽波紋註記stand與stand-by之爭議》。

 No!屁!沒什麼好爭議的,現在就是Stand而已。

 不過永野護很喜歡改角色的名字,那麼一個從1868年明治時代活下來的荒木老師(冷)以後會不會改替身稱呼就不知道了。

1868年的照片其實是土方歳三啦~~

139年以上を生きる伝説の漫画家 - 荒木不死 樣


 會寫這篇,其實由來是上一篇在黑米引起了些許餘波盪漾的《日文的「隨便亂讀」文化》中,提到了幽波紋,林姊(elielin)(其實應該比我小,不過我先裝小一點好了)(其實我很尊敬她)跟我的意見有差異,所以有著小小衝突。

 嗯,其實衝突不只「幽波紋」,不過這篇重點在幽波紋,不在別的,所以別的下次有空我再慢慢解釋好了。

 我上一篇對於幽波紋振假名(振り仮名)為「スタンド」的解釋如下:
「ジョジョの奇妙な冒険系列中,荒木老師不用dummy而用stand,是因為幽波紋是一種精神能力,而精神能力高到一定的程度(應該要比三四樓還高很多,可能要十幾二十樓吧)之後能夠具體化,成為能替代本體行動的一種替身(standby),之後就簡稱為stand了。」


 elielin(覺得再稱她林姊我會被丟拖鞋──就像包租婆那樣……愕,冰炫風…)覺得我解釋的不夠好,甚至亂解釋。所以我寫了這篇來說明。

 先要聲明,第一、這不是回擊,只是很單存的解釋為什麼我用standby,而不直接用stand。第二、我上述對於「對於幽波紋振假名(振り仮名)為『スタンド』的解釋」很輕鬆帶過,是因為《日文的「隨便亂讀」文化》原文並不是只給看過《ジョジョの奇妙な冒険》的人看,我的解釋方式,目的在讓沒看過該部漫畫的人也看得懂《ジョジョの奇妙な冒険》大概是什麼故事,而且主題不是該篇漫畫,所以僅採用通俗的解釋而放棄專業解釋,這在討論串中也有提到。

 接著,來看討論串中elielin對於幽波紋標註(当て字)為「スタンド」的解釋如下:

「幽波紋」為什麼旁邊標註為「スタンド(中譯:替身)」?

(1)命名者是第三部出現的阿布德爾(モハメド・アヴドゥル)。
對於這樣「由生命能源所幻化的影像(vision)」,
因為它們總是『站在人的身旁』,
所以阿布德爾用英文的「Stand(片假名表記:スタンド)」為其命名。
他雖然是印度人,但跟著美國籍的喬瑟夫(英國血統),所以用英文命名。

(2)漢字之所以記為「幽波紋」,
一般推測應該是為了與第一、二部中出現的「波紋」取得連貫性,
以加強「這是JOJO第三部」的感覺,
初期以後都以直接寫「スタンド」來表示居多,
而比較起來也極少使用「幽波紋」這個字眼
(也是因為之後的替身成因,
漸漸脫離一、二部中因為呼吸法而產生生命能源的概念)
「幽」則是來自「幽靈」(因為初期解釋,替身乃守護靈般的存在),
而承太郎也一度認為背後的星之白金是「惡靈」。

「スタンド」表記為「幽波紋」,
是有其在故事中的明確成因,以及漫畫連載時為了接續所作的設計,
並不是什麼作者想要讀者怎麼唸什麼的,你完全搞錯了。


 上述我都非常同意。之後,elielin質疑我用standby的解釋毫無根據,是以中譯替身來擴大解釋進而倒果為因。

 請不要把我當成是網路上謠傳只會打嘴炮的宅男,我是個御宅。

 所以了,身為一個御宅,用任何典故都得有パロディ(Parody),於是我用standby當然必須有理由,不然就是我濫用,若我用錯了我就得道歉,這不手軟也不逃避的。我後來翻找了些資料,卻一時找不到,只好大略說明了為什麼用standby的理由:
依據荒木飛呂彥1990年在週刊少年ジャンプ第幾號我忘記的訪問:

替身(Stand-by)就是英文Stand by Me「站在我身邊」的簡寫,
在替身剛出現的時候,荒木老師確實是把他們設計一種憑依現象,
但是在繼續畫下去的時候,替身就成為主角們人格的能量分身,而不是外來的背後靈。
荒木老師原本有打算用副體Doppel Ganger/Double-goer(又稱並行者),但是讀音不夠強烈。
最後還是選擇了Stand的簡潔有力。
替身的概念來自於「精神念体」,因此是具有人格的象稱……


 並且補充了這些:
(沒記錯的狀況下)

1999年之前,替身之前都註記為Stand-by,之後才改為Stand

1998年CAPCOM出的第三部主題格鬥遊戲大型電玩機台,替身的血量條還是用Stand-by註記
1999年移植PS版的時候,改為Stand,之後都稱為Stand


 這麼說好了,會用standby而不是stand一定是我看過,不過用腦海的印象真的說不過去。資料非找出來不可,但是別說1990年的日文漫畫雜誌,我想當年的少年快報也早就給人丟光了吧?

 幸好,我想到我有夢幻逸品。終於找到了!

 傻呼嚕同盟官方公定夢幻逸品無名的書
智庫鯨工作室編撰/出版(傻呼嚕同盟前身)
無名的書→傻呼嚕同盟歷年作品中可查閱

 以及非同盟的夢幻中夢幻逸品《奇妙的漫畫體驗》(這個稱號是我自己加上去的)
J.T 寫的 - 奇妙的漫畫體驗
J.T 寫的奇妙的漫畫體驗


 這兩本書都提到了《ジョジョの奇妙な冒険》這本書。
先看《奇妙的漫畫體驗》第252頁:
「據原作者荒木氏所言,所謂替身『Stand-by』就是英文Stand by Me的簡寫」中間雜話省略「其實,在替身剛剛出現的時候,作者的確是把他們設計成一種『憑依現象』,但,很快地,替身就成為主角們人格的能量分身,而不再是外來的背後靈了。」(跟我講的非常類似,看來我受這篇影響很大……?)


 再來看《無名的書》第42頁:
「於是乎,因為某種奇異的緣分的共鳴,這些主角們身上的波紋氣功竟然都凝聚成為具有人格與特異功能的『守護靈』狀態之形式──『替身』(Stand-by)──!」本書第43頁介紹了第四部東方仗助篇。(單元作者:J.T.)


 我們可以看到,J.T.都是用「Stand-by」而不是「Stand」,也就是在當年的漫畫與公開資料上都是稱為Stand-by。尤其在《無名的書》,故事已經進展到第四部的東方仗助篇,但是J.T.還是用「Stand-by」來稱呼。這個年代大約是所謂JoJo冒險野郎的早期年代。那個年代的漫畫是印Stand還是Stand-by我沒有印象,我的冒險野郎被我阿母給丟了。

 但是,我相信,曾經參與智庫鯨(現傻呼嚕同盟)的J.T.會寫這樣的資料一定有根據。以現在傻呼嚕同盟的水準,也不會允許公佈沒有考察資料就隨便寫的文章,我想以前應該也是。如果當年只叫做Stand而沒有Stand-by,J.T.這樣寫,應該會先被談璞K才對。換句話說,J.T.撰寫時候他手上的資料很可能就是我所謂那本1990年不曉得幾號的《週刊少年ジャンプ》。

 這也是我記憶中是先有「Standby」之後才改成「Stand」的原因,以上的資料也能證明我並不是從中文轉譯「Standby」過去胡亂瞎掰的,而是作者曾經這麼用。

 接著,我們來看漫畫第三部第一話的圖:
漫畫第13集
 房間內有吉他、遙控車、腳踏車、啞鈴……這就是當時被稱為「惡靈」的白金之星拿來的。我們必須注意一點,雖然白金之星可以穿牆,但是腳踏車等東西不行。這就是該訪問提到,原本是惡靈的設定,是一種憑依現象,之後才改掉的。替身正式命名是第二話,第一話都只稱惡靈。

 在我那篇《日文的「隨便亂讀」文化》中,關於幽波紋的這件事情我其實寫錯兩個部分。其一就是荒木飛呂彥老師一開始用的是Stand-by而不是Standby,之後才改用Stand。(咦?為什麼我後來記對了?其實是拜大台電動所賜,當年繳了很多學費,努力回想才記得有一橫。)

 其二就是我提到的Doppel Ganger我打錯了。原文是Doppelgänger,中間沒有分開,然後o下面應該還有一個點標示發音,我不會弄,然後a上面有兩點,這我搞定了。這個字意思是酷似者。(德華辭典126頁/五洲出版社)

 提外話,穆罕默德.阿布德爾(モハメド・アヴドゥル)香港翻譯為「鴨都勞」,有人知道嗎?愕……鴨都勞Orz

 如果elielin有閱讀到這裡,非常謝謝你的閱讀。

 另外,至於我用的振假名(振り仮名)以及你一直提的標註(当て字),請容我過幾天再解釋。我完全認同你的說法,不然不會按推。只是,你以及純敏都誤會我的哏點了。

 補充資料:漫畫第花京院典明對抗死神13(漫畫第18集)的替身時,在手臂上用刀子刻出BABY STAND的傷口,那麼STAND的稱呼應該是更早就出現才對。2007/12/12

 

2007年12月3日 星期一

http://nakama-translation.blogspot.com/2007/12/blog-post.html
日文的「隨便亂讀」文化

 

 翻譯是一種文化的轉移,然而,台灣,其實並沒有自己的文化。

 真要說台灣的原生文化,應該是所謂的「原住民文化」;現行的台灣文化是根源於「中華文化」,上到過農曆年過端午節中秋節,下到吃年夜飯湯圓包粽子啃月餅,任何祭祀、習俗、全都是中華文化的傳承;無論是關老爺(關羽,河東人,現山西省)或是媽祖(林默娘、湄洲人,現福建省)信仰,全都是來自中華民族的傳承。

 而近代的台灣,在日據時代的時期承受了大量、非常大量的日本文化;直至現在,日據時代的影響還是異常深遠的留在台灣老一輩長者身上。

 二次大戰之後的中西交流,台灣因為各類因素又開始西化,於是西方的科技透過各種管道進入台灣,有從日本輾轉過來、有德國美國直接輸入進來,當時似乎有種概念:舶來的就是好。

 接著,西方、日本、中華文化的三方交流,就在台灣失控了。

 其中最劇烈的失控就是日本文化對台灣的影響。

 而這影響,也造成很多翻譯上的困擾與爭執。

 日本,使用中的文字字體共有三種;片假名(カタカナ)、平假名(ひらがな)、還有漢字。

 日本,對文字發音方法有也有三種;音讀(おんよみ)、訓讀(くんよみ)、以及隨便亂讀

 其實就在我提出這個論調的時候,我們家女人(通過日文一級檢定考)率先就大聲提出了抗議:「日文哪有隨便亂讀?」

 然而在我提出證據後,她也只能拍拍我的肩膀對我說:「無法反駁。」

 為什麼會有「隨便亂讀」的說法呢?這當然跟日本文化自身發展有很大的關係。

 日文原本是沒有文字的,只有發音,而自從漢字傳入日本之後,約在平安時代初期,日本開始建立了自己的文字系統,平假名是將中國字的草書簡化而成的文字,片假名則取中國字的楷書部首或其部分,音讀採取傳入漢字的字音,又稱漢音,訓讀採取日本原本的發音就是該字的日文解釋來發讀,也稱和音。

 然而在黑船之後,大量西方文化衝擊日本,原本用在正式文書的片假名也成了外來語用字的代表,於是一個字變成有三種發音方式。

 比方說「火」這個字,音讀念(ka),訓讀念(hi),外來語念ファイア(fire);然而這三個發音方式,都能在「火」這個漢字上註記振假名

 那麼,來看「炎」字,音讀念えん(en),訓讀念ほのお(honoo),外來語念ファイア(fire)或是フレア(flare)。這四種發音,也能在「炎」這個字註記振假名

 也就是說,以ファイア來看,漢字寫成「火」或是「炎」是沒差別的;反之,以「炎」來看,要念「ファイア」或是「フレア」也都隨便。

範例文字如下:
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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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11月27日 星期二

http://nakama-translation.blogspot.com/2007/11/heavens-prison.html
《天獄(Heaven's Prison)》中令人不解的翻譯!

 

天獄第三集封面 翻譯確實是個很難的行業,但,不是無知造成的錯誤就令人費疑猜了!(第一段話好像變成了連續兩次的開場白)

 台灣出版業界向來的習慣就是不太重視譯者,只要似乎有個程度,看得懂英文日文其他文,反正沒證照制度,隨便就翻了吧。以前開出版社的時候,就有員工在兼職翻譯日文成人影片,要不然就是翻譯H-Game雜誌,愕……其實我也下海幫忙了一下。在大學沒那麼多的年代,以前翻譯還會找專業的翻譯社,而現在的翻譯社,卻是因為礙于出版社本身的經費問題,大多被束之高閣,不然就進化成為更專業的翻譯社,如口譯、契約翻譯、多國語言對譯等。

 於是,各種層次的翻譯就會填滿台灣的資訊空間。其實台灣的翻譯文化,完全受困於環境。好的譯者不見得是翻譯社出身的,不好的譯者也可能混水摸魚。常常有這類的情況:反正資訊需求就是這麼大,我也看得懂這些外文,我先翻了,你看不看就隨便你。於是動畫代理公司的翻譯不見得比大陸「漢化小組」來的正確,電影進口商找的翻譯可能是很學院派出身的。

 最有名的例子就是台灣版的「追殺比爾(Kill Bill)」中,「服部(はっとり/Hattori)」被誤譯成了「八取(はっとり/Hattori)」。真想問那個翻譯的人到底是誰!幹麻?學了日文結果竟然不瞭解日本文化?哇哩咧!譯者是沒聽過有服部半藏這號人物嗎?這個忍者頭子已經是日本文化中的有名人物,他的名氣簡直跟宮本武藏差不了多少,八取?那是啥鬼呀?

 題外話,現在八大一直重複播送的卡通「忍者哈特利」也是服部的音譯,動畫漫畫電動之ACG界也有太多的服部。

 真的,八取,那到底是啥鬼啊?

 這種翻譯錯誤,並不能稱之為「瑕疵」!譯者對自己太有自信,簡直跟看到黑影就開槍沒什麼兩樣了。

 舉出追殺比爾的例子,是因為下面這本書,就跟追殺比爾的錯誤一樣,不是瑕疵!

 《天獄(Heaven's Prison)》,之前看到這本漫畫的一段翻譯就當場 _| ̄|○ 了下來,然後開始懷疑這本書的翻譯,之後想盡辦法弄了日文版以及漢化版來對照,果然不出所料!
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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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11月20日 星期二

http://nakama-translation.blogspot.com/2007/11/blog-post.html
關於《薔薇的瑪利亞(薔薇のマリア)》的翻譯瑕疵

以下內容可能應該或許大概似乎好像必須判斷含劇情介紹,慎入!


薔薇的馬利亞第一集封面 翻譯確實是個很難的行業,但是現在的無知反而令翻譯變成簡單的行業了。

 我想,關於翻譯作品的好壞,有程度的人,或說只要有心都看得出來是「翻譯」的問題還是「原作」的問題;畢竟「龍族」的好看除了作寫得好之外,翻譯自然居了首功,若不是翻譯「王中寧」先生能把原意翻出來,可能為喪失很多趣味,又如「陰陽師」若不是找「茂呂美耶」這個通熟中日文化的譯者來翻譯,恐怕很多原本意境也會消失。

 翻譯,是種文化的轉移,絕對不是把文字做個轉換而已。

 換句話說,翻譯最大的隔閡是文化,而不是你看不看得懂原文。

 舉個例子吧,把「押忍(日文おす)」來翻譯成中文看看?

 現下許多日文譯者在一般情況已經會將之翻譯為「早!(1)

 那,特殊情況呢?

 翻譯的基準原則依序是「信、達、雅」,我卻看過很多譯者只顧著「雅」而忽略了更重要的「信、達」。混口飯吃也就算了,靠這樣不入流的翻譯欺世騙俗,就成了毒瘤。

 確實也很很多閱聽眾抱持著「我不管翻譯好壞,只要沒太差,能看得懂就好」的論點;我想以這類閱聽眾來看同文館的文章,大概就會認為我是個過度吹毛求疵的人了。不過無可否認的,有無視翻譯好壞的閱聽眾,自然也有我這類重視翻譯「信、達、雅」並重的閱聽眾,不是嗎?

 近期看了本翻譯小說《薔薇的瑪利亞(薔薇のマリア)》。

 說是近期,其實也經過一個月以上了。這本書的翻譯還算不錯,美中不足的部分,就是譯者「飛天鼠」似乎陷入了「文化」差異的模糊地帶,而讓本書留下了遺憾的瑕疵。

 雖說瑕疵之處並不影響整體閱讀,不過也確實減少了閱讀的樂趣之處,我僅大略提出《薔薇的瑪利亞》書中三個翻譯瑕疵部分來討論,來進入正題吧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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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10月19日 星期五

http://nakama-translation.blogspot.com/2007/10/blog-post_19.html
丁丁的黑心譯者是人才?不對,是日向!

 



拜某老師所賜,絕對不是拜索斯,是拜老師……嘖,這不能鬼扯,回來;同文館,似乎最近從龍神大人那裡引來不少流量,實稱可喜可賀!

為什麼可喜可賀?總是有人來館前張望嘛,要不然都只能在地上畫圈圈……那,究竟正式的第一篇主題,要來討論什麼好呢?

這問題其實也不用思考多久,就把可能似乎彷彿很爭議與惹笑的黑心譯者拿來討論一下好了。

其實也沒什麼好討論的。因為黑心譯者的存在已經是事實,先來看看這些:

踢牙老奶奶

很可惜,《英寶格絕冬城之夜中文版欺騙消費者權益鐵証網》已經掛了,實在真的很可惜……

繼續看下一個案例:
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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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10月15日 星期一

http://nakama-translation.blogspot.com/2007/10/blog-post_15.html
撤文公告!

公告:

一、
原同文館《仲魔的外來語簡介入門》一文,于原作者 Mino & 絕唱 要求下撤文,深感遺憾orz,特此公告!

二、
關於《仲魔的外來語簡介入門》中妖精一詞譯名由日本遠傳而來,此為本人伸張的主義^^。

公告者:仲魔666m(_ _)m

2007年10月7日 星期日

http://nakama-translation.blogspot.com/2007/10/blog-post.html
同文館 開館!

 

如同在已經做錯的事情,何必再繼續一文,提到了現今翻譯上的部分問題,翻譯;其實是一種文化的轉移與傳承。

隨著科技的發達,人與人之間的物理距離愈來愈近,透過網路,透過便利商店,十多年前珊卓布拉克的電影《The NET》中的世界開始加速擴散在現在蔓延開來,但是人與人在心靈上的空間距離卻愈來愈遙遠。

網路的架構,拉近了人與人之間溝通的距離,卻也造就了許多不負責任的人際關係,網路詐騙、網路遊戲竊盜、網路援交……網路翻譯。當流行用語開始從日本、美國、韓國等世界各地傳入這個東南亞的小島台灣,不論再多的台灣之光也無法挽救被大眾媒體荼毒的無責任文化。

原本尚在模糊定義的翻譯用詞,只要透過媒體的報導就幾乎成了事實。御宅族變成了宅男腐女,熟女變成了成熟的女人……

單是媒體的錯還單是翻譯者的錯?還是廣大消費群眾、廣大讀者的錯?當一連串的錯誤堆疊之後,已經無法釐清究竟是哪一個環節最先出錯?

台灣要正名——其實翻譯更需要正名!

君不見小叮噹已經變成多啦A夢?
君不見怪醫秦博士已經變成怪醫黑傑克?
已經做錯的事情,何必再繼續